“你们管这叫狩猎?”听叶可可说起春狩,阿穆勒皱起了眉头。
“在西北,我们从不与猛兽搏斗。”他一边说一边比划,“狼群的厉害自不用说,还有足有一个半人高的熊,一爪子便要你半条命的猞猁,早年还能见到老虎,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会想在山地上见到他们。”
“还有苍鹰,双翼展开足有四尺,它们会趁你不备俯冲而下,夺走牧群里的羊羔和牛犊,饱餐一顿。而那些吃剩下的腐肉和骨架,会吸引来更大的邪魔,那些邪魔比苍鹰更大,头顶无毛,脖子细长,双翼六尺有余,盘旋时会发出怪叫,听起来像是在嚎丧。”
叶可可正思索着怎么向他解释猎场里可能只有一只只肥兔子,就被阿穆勒口中的广阔天地给勾得跑了神。
见她愿意听,阿穆勒说得更带劲了,“在我们那里,娶媳妇是要有家底的,多少狼皮,多少猞猁皮,还有多少骨器,都有讲头。为了证明自己,成年的男子会独自在荒漠里待上一晚,若是能活着回来,便可以娶妻生子。”
“说起来,叶丫头你喜欢什么?大哥去帮你打回来,保准能堆满你家院子,足足一个月都不用上街买肉!”
“等等,”叶可可听出了蹊跷,“你怎么就成我大哥了?”
阿穆勒笑得憨厚,“不重要,不重要!”
叶可可眯着眼,“你是不是在占我便宜?”
阿穆勒把手摆出了残影。
就在叶可可打算再接再厉的时候,一只足有半人高的宽木匣被放到了二人中央的桌子上,秦晔的声音紧随其后,“既然那邪魔有这么大,怎么就没把你叼走呢?”
“那当然是因为——我太胖啦!”阿穆勒露出了满口白牙,可谓能屈能伸。
三人此时正围坐在一张方桌前。托道虚的福,先前的酒馆是不能去了,不过阿穆勒比叶可可这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还京城人士,总能找到避人耳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