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派闲散地站在那,丝毫觉不出自己的“意外到访”有多刻意。
第二十四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喻迟笙是生日会的主人公, 被簇拥人群间。
她一身纯黑色丝绒裙,皮肤被暖白灯光镀上一层瓷白的釉色,脖颈线修长, 像只高傲的白天鹅。
笑意却被灯衬得淡,残留几分在光影里。
沈靳知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她二十二岁时, 那时候她生日身旁只有他,她守着戚风蛋糕, 对着生日蜡烛许愿,小心翼翼地说没关系。
短短一年,她变得很快, 变得更明艳昳丽, 夺人视线。
而他缺席的这一年里, 她身边也不再缺人陪伴。
沈靳知试着不去想, 他和喻迟笙到底过不过得去。
但事实在眼前。
那天在雨中重逢也不过是一场蓄谋。
即便他那天忙得要死, 他也会跟傅钦延说他正好顺路。
他总是想知道他和喻迟笙还有没有可能。
事与愿违的是,他和喻迟笙重逢的内容不太愉快。
连同让傅钦延送过去的《云水谣》剧本,喻迟笙也一并拒绝。
这回他知道, 喻迟笙是铁了心和他划清距离。
她再也不是他的阿笙。
也不愿意再当他的阿笙。
周彦劝他说:“沈二, 要不你放下吧。都一年了。”
他知道周彦的意思,都一年了,喻迟笙可能已经不爱他了。
这回换他固执地说:“可她回来了, 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