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阿琅背起书包,牵住他的手,临进校门前又抽了回去。
家汇不解,“怎么了?”
阿琅玩起指甲,“静姝姐姐看到会不开心。”
家汇经她一提,也觉得这个女朋友过分小肚鸡肠,没好气地说道:“不开心也是她不开心,我们开心就好了!”
再次握住她的手,家汇正打算往前走,一声叫唤让他立马回了头,看到家裕憔悴落魄的模样,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大哥。
他的大哥无论什么场合,头发都会疏得一丝不苟,穿一身面料比黄金还要贵的高订西装,擦脸擦手都不用纸,他必须随手配备爱马仕,用完就丢,从不重复使用,是个视金钱为粪土的优雅人物。
这才几天不见,他、他怎么就变成了脏兮兮的流浪汉?!
家汇走近,强忍着没有捂鼻,诧声问:“大哥,你这是被人拐到东南亚当了一个月的劳工吗?”
“不,我是被希甄赶了出来。”家裕哪里懂他们年轻人的反讽,解释道:“我身上没有证件和钱,无处可去,在街上游荡了几日。”
家汇懂了他的潜台词,大哥想回家,但拉不下脸,让他想办法。
“大哥还喜欢那个寡妇吗?”如果还喜欢,那他不会帮,爸爸妈妈只会迁怒于他,他可不想惹上麻烦。
家裕连连摇头,“我已经不再爱她,她和世俗中的女子一样卑劣,眼中只有钱,我喝杯水吃顿米其林她说钱,我订两件衣裳她还说钱,她浑然忘了我曾经待她的好,过了河就要拆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