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焦秋说。
凶手对她下手,肯定是因为男主,那么去男主身边,多少会遇到凶手,先确定凶手的身份,才好确定下一步该做什么。
而且在男主身边,也可以经常看到女主,到时候她也能趁机帮助他们,换取健康值。
为了当上健康的咸鱼富二代,她认为还是让凶手住在监狱里比较完美。
“有什么好急的?”焦烨掏出手机说,“叶昼那边我去说。”
叶昼就是男主了。
焦秋现在在叶昼手下做事,因为原身是个爱玩的人,焦烨管不住了,凶吧舍不得,好声好气对方就撒娇,完全管不住。
焦烨灵机一动,干脆让她去叶昼那儿,企图让“可怕”的叶昼来管住她。
不过看她能把自己喝进医院也就知道了,叶昼也没能管住她。
故此焦烨也不打算让她再过去上班了,那不纯粹浪费时间吗。
“不用。”焦秋诚恳道,“死过一次我明白了,我得趁着年轻多做点事,才不枉费人间活一场。”
“是吗?”焦烨怀疑看她片刻,笑了,“那就回家继承家业吧。”
“这个有点难。”焦秋说,“我还需要历练。”
最终还是焦秋说服了焦烨,她很快就完成了出院的一系列杂事,回家一趟,第二天就去了公司。
家里的司机送她去的公司。
透过后视镜,她看到自己的脸。
一双圆而大的眼睛,眼尾微微挑起,大开的双眼皮,看上去就像是猫眼,眼白明显,但因为柔和中略微带肉感的脸颊,软化了凶悍的成分,反而碰撞出一种淡淡的厌世感。
她也不算矮,之前看过自己的人物小传,身高有1.67。
不是很高,但胜在身体比例极其优秀,看上去腿长,高挑,乍一看,会以为她身高175。
比例优秀的好处就在这里,瘦的显高,胖的显高且显壮。
她瘦,看上去就是个高高瘦瘦的大美人。
原身性格不算坏,但也没有很热情,加之刚来公司不久,在公司也没什么朋友,尽管请了一段时间病假,也没人关心她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