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是和大湾村隔了一座山的王家凹的人,父亲以前是当兵的,后来成了烈士,他是个遗腹子。
家里失去了男人,没了收入,爷爷奶奶也是偏心的,他母亲怀了他生活更是艰难。最后在生下他不久后,就改嫁到了外地,再也没有回来过。
后来政府给了他家里抚恤金,看在抚恤金的面子上,他爷爷奶奶和他大伯家才勉强抚养他。
可是他爷爷奶奶是个极度偏心的,大伯娘也是个恶毒的,打骂是经常的事,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活着,还是村里的人看不下去,经常接济一下,孩子才能够长这么大。
不给孩子吃饭,活,孩子还是必须要干,从刚会走路,他大伯娘就指使他干活,干的不好,就是一顿打骂,干得好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有时候连吃的都没有。
这孩子也经常受堂哥堂姐们的欺负,身上的伤也有那些孩子的功劳。
这次把孩子扔了,是他大伯娘的主意,因为他的大堂哥要结婚了,女方是城里人,开口要彩礼钱120块钱,还要买一辆自行车,这对于乡下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于是他大伯娘就打起了她家抚恤金的主意。
当年他爹去世,抚恤金下来的时候,娘也跑了,按道理这钱应该归孩子所有,孩子又小,只能交给孩子直系亲戚保管,也要承担孩子的扶养问题。
可是啊,孩子的爷爷奶奶大伯大伯娘是什么人,村里人一清二楚,把抚恤金给了那家人,孩子活不活得了都是问题。
于是村长就把抚恤金归村里保管,每年抚养孩子的那家人一部分钱,正好能把孩子养大。
为了抚恤金,一家人也不会让孩子去死。村里人是这样想的,可是耐不住那家人实在是太恶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