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很可能以为她不记得当时的场景和对话了。
毕竟人处于同一场景时间过长,就会遗忘时间遗忘自我。
这就和人在广袤无人的笔直公路上开车,时间一长很容易发困,是一个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亚当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更好的选择。
不然他能怎么办?
很生气的赶走她?
那只会暴露他真的有问题!
而且她像是那种容易放弃的女人吗?
就算无法靠近调查,她也可以在外面慢慢来。
只要她不放弃,时间一长,总会查到他的破绽的。
而如果假装不知道,让她以为他不知道她的目的,继续‘偷偷’的抵近调查,那么一旦查不到什么,很快她就没有了兴趣,重新寻找新的新闻线索了。
她只会怀疑别人有问题,又怎么可能怀疑自己千辛万苦查到的东西有问题呢?
这才是高明的选择。
呵!
但是他却失误了。
她的记性一向很好,哪怕处于那种环境,她依旧记得她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