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7页

首先,

狼王,和狗很像,却不是狗。

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来,自己这阵子的表现,已经在逐步得到平西侯的认可,自己现在,也在逐渐尝试性地学那些个先生们一样,将“主上”掺杂在“侯爷”的称呼里偶尔用用。

主上对自己锁链,正在越来越松,自己以后,就越来越有机会可以独当一面了。

剑圣看了看苟莫离,又看了看郑凡,

道:

“苟莫离和他,不一样,苟莫离可以忽悠自己的族人去送死,可以让自己最亲信的手下去为自己断后,但他,不会为了一点所谓的机会,就杀掉自己的女人。”

苟莫离将装着糕点的盘子送给很饿也很伤了的陈大侠,

举起手,

道:

“我想杀也杀不了,李良申和那个七叔,会把我脑壳捶爆。”

剑圣又看着郑凡道:

“你也是,你能狠下心来做很多事,你曾说过,田无镜不在乎什么世人不世人的,其实,你才是真的不在乎,有时候你看着民夫看着流民的眼神,给我的感觉,像是在看一幅水墨画。”

“哦,很精致的比喻。”郑凡面容平静,心里则受到了触动,因为剑圣看得,很准。

“但你不会去故意牺牲自己在乎的人,所以,田无镜才愿意将他的儿子,放在你这里养。所以,我才会愿意站在这里。”

“我很荣幸。”郑凡后退半步,行了个西式礼。

苟莫离则开口道:“我说,剑圣大人,下面还在演戏呢,咱能不能等散场后再讨论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