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当地黑帮再一次上门。
“老东西,这个月的例钱该交了!”一名法尔肯家族的成员堵上来,对着老流浪汉凶神恶煞地说。按照以往,这群贱民会温顺地拿出钱财和积攒的各种破烂,他可以往上交一部分,自己偷偷留下一部分。
反抗?不好意思,这群贫苦的贱民不敢反抗,更不知道怎么反抗。整个旧城区都是法尔肯和一堆在夹缝中生存的黑帮统治,枪械都被垄断,贱民们用什么反抗?树枝和木棍么?
老流浪汉瞪着眼睛:“我已经交过了!几天前我就交给你了!我现在连饭都吃不起了,每天都在捡垃圾吃,所有的钱和破烂都给你了!”他紧了紧自己的大衣,这是他仅剩的好东西。
“什么?给我了?我怎么不知道,那你再交一次吧。”小混混冷笑,心中暗骂一声可笑的东西。
老流浪汉老脸通红,憎恨地看着对方,他嗫喏着嘴唇,伸进兜里的手摸着那金属的冰凉,给了他些许的安全感。
“如果是法尔科内还在,至少他不屑于抢穷人的钱……”
“你说什么?”小混混有些惊愕,挖了挖耳朵,悍然拔枪,“你是在抱怨?你不想活了?”
砰!
一声枪响,如同打响了针对法尔肯家族残暴统治的第一枪,响彻整个旧城区,这一枪也被铭刻在哥谭市的历史上,被后人大书特书。
老流浪汉紧紧握着刚买来不久的枪,双手哆嗦着,凶狠和恐惧相交织的目光注视着倒下的小混混。
他杀人了!杀了法尔肯的狗腿子!
巧的是,转行做军火中介商的安德森就在老流浪汉不远处,他被唐尼指派到旧城区,大批军火就是从他手里流出去的。闻听响声赶忙跑过来,看到了老流浪汉枪杀对方的一幕。
“我……我杀了法尔肯的人……”老流浪汉颤抖着喃喃自语。
安德森看着眼前这罕见甚至是疯狂的一幕,不知为何,突然笑了。法尔肯是哥谭的地下王者,是旧城区的皇帝,在安德森眼里,更是了不得的庞然大物,但那是以前。
土皇帝的部下,不久前还可以骑在安德森头上作威作福,现在却如同路边的垃圾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