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与稷摇摇摆摆从冰凉的地面上爬起身,哆嗦着双手,一点一点向那宣纸墨笔放在的地方爬去,脚踝手腕上拴着的铁链不断摩擦着他的肌肤,那铁环里面本来就镶有锋利的锯齿,磨的他的四肢鲜血直流。
那盆半死不活的腊梅没被清出去,这腊梅在中原原本是稀罕物,可到了荒漠前根本存活不了,清扫将军营的卫兵们瞧着那干枯的枝杈实在是不好看,也没认出来究竟是什么,于是便拔了根,只把花盆给带走,将那干枯的腊梅扔在了墙角。
齐与稷好不容易爬到了宣纸前,颤颤巍巍磨墨拿起毛笔蘸着,在上面一笔一划书写他想要说的话,满满一纸。
最后姓名的一笔落下,齐与稷小心翼翼将那纸藏在了衣服内,关押他的人还没丧心病狂到剥了他的衣物,他穿的仍然是他平日里最喜欢穿的对襟和大氅,大氅上镶有金丝祥云纹,齐与稷一直觉得祥云是好的象征。
的确,他十二岁一统大殷第一大军队,八年来无数次征战于沙场,骑过最烈的马,杀过最凶狠的敌人,斩过最坚硬的旗帜,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他手中流失,一片片亡魂在他每一个深夜里想要掐死他的脖子拉他下地狱。
可,仍然是活到了现在啊……
他还等着,回家。
回家看看他的弟弟齐与晟,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回家看看他那威严的父亲,是不是又为了那荒唐的陛下多添了几根银发。
身后的帐帘突然悄无声息地被拉开。
齐与稷失血过多,并没有意识到有人的接近,手里捧着那棵半死不活的腊梅,这盆腊梅还是很久很久以前,他那身为皇后陪嫁大宫女的母亲从皇后那里接过手的,说是墨皇后生嫡子时,刚好同一刻绽放的那枝梅花。墨皇后觉得是好的兆头,便把它折下,赠送给了助产最有功的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