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延熠后来把那一天,晚上和早上,二十四小时每分每秒都扳出来回放,放了一遍又一遍,每一帧每个动作都过了无数遍,都没有发现那天有什么异常。
那天,他们接了两个吻。一个吻,明目张胆得染上了夏天炙热的光,而另一个吻,被偷偷摸摸地藏在了潮热的夏夜,背景音都是一片嘈杂的心跳,和蝉鸣一起。
那天,夏灼枕边的手机电量显示是百分之六十八,时间显示23:14。早上起来,林延熠睁眼拿手机的时候,时间显示是9:14。
是整整十个小时,差十二分之一就可以拼成整个白天。
而那天阳光依然是满满灌了一室,四个人叼着牛奶吸管,过道上全是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在他们一言一语中被塞满,他们的关于文理分科的决定也在稀疏平常的语气里被定了下来。
一切都那么轻而易举。
林延熠记得说了什么,他说,夏灼学什么我学什么。
也记得夏灼说了什么,夏灼说,林延熠必然要学理,而他必然也要学理。
他们说的话都是真的。
林延熠学什么都能学好,无所谓非要学什么,只是学理对他来说会更好。而夏灼,学什么都无所谓,只是学文对他来说更轻松。
他们的无所谓都是真的。
那时候,他们只有十六岁,十六岁的他们,觉得自己手握着大把时光,路过什么,走什么路,走去哪里,通通都可以无所谓,只要手拉着手,未来就一片明亮,条条大路的尽头都是幸福时光。
十六岁的夏灼这样想,他什么都不怕。
十六岁的林延熠也开始这样想,他想和他喜欢的人一样,什么都不怕。
所以,在那天,一点点,一个线头似的细小异常都未出现过,那天也只不过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里很平常的一天,平常得林延熠反复回忆,咂摸出来的也只有甜。
只是很久以后才后知后觉发现这一切都美好得太过分。
甜就变成了苦,苦得只能埋在心里最深处。
林延熠至今都记得那天中午,他和夏灼各自拉着行李箱,在小区路口分开的时候,夏灼还对他说了再见。
那时候,夏灼的左手扣在了拉杆箱的把手上,左耳挂了一只耳机,穿了高一开学第一次见面的那件黑色蜘蛛侠T恤,脚上踩着那双他新收的球鞋。
明晃晃的笑容和明晃晃的夏天一样耀眼。
然后他,举起右手,站在路口进来第五棵树下,周围开着七八簇白色栀子花,然后对他挥了挥,笑着对他说:“哥,再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