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神便是教义,有谁可反对神的决定?
二十八扇玫瑰花窗闪着光。这一场神祭迟迟没有结束,直到已然要落下地平线的夕阳将最后一缕光投照进来,地上拉出了信徒们长长的影子。他们的黑袍被这余晖镀上了金边,十字架于胸前手中闪闪发亮。
没有信徒敢作声。顶上的金铃铛仍旧在响,神还在这处教堂之内,未曾抽离。
站得腿脚酸软的神父们悄悄揉了揉酸痛的腿。他们终于看见面前帷布重新掀起来了,有裹挟着圣光的身影于其中款款迈出,让他们瞬间跪倒在地,恭敬地伏在冰冷的地面上。
信徒们齐声道:“圣父!”
神并不曾回答。有胆大的神父偷偷抬起一点头,用余光观瞧,却只看到了刺眼的光。
那光让他的眼睛瞬间红肿疼痛起来,他却不曾放弃,于迷蒙的泪眼之中反复眨动,终于从光里隐隐分辨出了什么。
那是条自神的怀中垂下来的手臂,白皙纤细,如同凝固起来的牛乳。
神父骤然一惊,忙垂下眼,不敢再看。他隐约觉得自己像是冒犯了什么,却又忍不住于心中震惊。
那样高高在上的神,居然也会有宠信的人?
甚至还这样抱于怀中?
这似乎是荒唐的、不可置信的。哪怕是有身份的贵族,他们也绝不会做这样失礼的举动,即使是标记,他们也只会礼貌地啃咬对方的后脖颈,随后仍旧保留着整齐的衣物,只将下摆掀起来,尽量减少身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