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话没说出来,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踱步而来的贵公子。

弘星眼睛又是一眯,如今弘星已经不再是“吴下阿蒙”,一眼看出来这小纨绔要挟持的绝色女子,其实是两个男子。

大清男子涂脂抹粉的风气盛行、不少富家男子嫌弃男装没有大变化就喜欢穿女装,弘星都知道,瞧着这两位的模样,一看就知道他们不光都喜欢女装,还彼此喜欢。

弘星发现他们两位衣衫凌乱,明显的打斗痕迹,小小的生气:“即使不是女子,亏得不是女子。这般当街强抢坏人名声,如何使得?送交顺天府衙门。”

三个侍卫答应一声,拎着还没回神的小纨绔和他的狗腿子,眨眼间没有了踪影。

两个男子堪堪回神,一起跪下来道谢。弘星小小的好奇:“穿女装独自出门危险,为何明知故犯?”

那两个人一看他的态度,更是不敢恣意,其中一个略稳重些的乖乖地回答:“回答小公子,我两个就喜欢穿女装,因为前些日子家里父母约束严格,没有见面,今天故意没带家丁出门。

我们……我们不是‘兔子’,我们、我们就是互相喜欢、喜欢穿女装。前两年评比京城四大美男子,男子长得好出门也危险,男的女的,都喜欢。”

弘星:“!!!”

山中一日世上一年。弘星忙乎三年脱离社会,没想到京城发生如此大变化,男子出门都有危险了?

回忆街上熟悉的街道,人的装束变化气息变化、来来往往的小电瓶车、三轮车、操着西洋、南方、北方……不同口音的各地方人,弘星有模有样地点头:“穿女装、彼此喜欢,都可。说说今儿京城有哪些好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