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捕捉到的?”
“嘿,就在我们的村后三百里的山林里,由我们半个村子的男人围猎了足足有半个月,这才总算捕捉到。”
李青走到边上,扫一眼这两名中年人,两名年轻人,断定他们只是凡人,实力最多也就金丹期。
“哦,肉好吃吗?”
“还行,主要是对身体非常有好处,要不是那些酒店都喜欢压我们的价格,我们早扔那了。不过,这头犀角兽我们好不容易才捕到的,可不能让他们随意压价了……”中年人似乎在诉说着他们村子里人的不容易。
“那还有别的好吃的吗?就是单纯好吃的就行?”王林继续问。
他的性格,就是及时行乐,最爱的东西就是美食与女人。
“有,只是怕你们买不起……”他小声地道,似乎怕人听到。
“什么?我们会买不起?”王林听到人家鄙视的话语,大怒,释放出自己的威压。
顿时,他们才知道眼前是不可得罪的仙人。
别看李青他们在坑内镇,就遇到不少仙人,但那也是因为特定的地方,才能遇到那些天仙。更何况,在这些凡人,也就是修真者眼中,南赡部洲的天仙都是很稀有难遇的。当然,有时就算是遇上,天仙不主动表明身份,他们也不知道,所以认为天仙还是很少的。
就如同李青他们在这里一路走过来,看到的就没一个天仙。
“大人息怒,是小的有点不识泰山。其实,我们还有一头丁霜兽,那是屠了我们隔壁三个村落的一头兽物,后面被一个天仙看中,与之同归于尽,才被我们捡了个便宜。如果你想要,我们也能给你,这种丁霜兽最喜欢吃的就是细皮嫩肉的动物,哪怕是喝水,不是最干净的也不喝。”他神秘兮兮地道:“这个我们不敢卖酒店,就怕引来那天仙的朋友亲戚找来。”
“一头丁霜兽就死了三个村子的人?”相比于王林,李青更注重这些民生问题,想多了解仙界。
“呵,都是些命比纸薄的人,死也就死了,别看我们穿着兽衣,还能进城。我们那千里片区,就我们大王村最强,其它的村子都得靠我们鼻息而活。”
“你们很穷吗?”李青又问:“这个城市不是很富有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