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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霜霜起的很早。晨练完,在堂屋练了会儿毛笔字,天才渐渐亮开。她知道陆怀瑾不爱吃面条,她就去山上掰了两根新鲜玉米,用石磨磨成玉米浆,煮了一碗玉米粥,煎了几个玉米饼。

她进去扶陆怀瑾,顺便帮他看了一下腿,“陆大哥,你的腿恢复的好快啊,估计再过半个月,就能一瘸一拐走路了!”

“你这是在安慰我呢,还是在刺激我啊?”陆怀瑾嘴角微抽。顾霜霜把他扶去堂屋坐下,他在这里呆了这么久,第一次进顾霜霜家里的堂屋。

仍旧是青砖瓦定,泥巴地。八仙桌摆在正中央,堂屋正面墙壁上贴着毛爷爷画像。一旁的红漆矮柜上放着毛笔、宣纸、砚台,有一张纸摊开着,上面用毛笔密密麻麻抄写着文章,很漂亮的正楷小字,娟秀中有几分灵气。

陆怀瑾坐的地方离矮柜不远,他伸手把那张纸拿过来,上面的墨迹还没干,抄写的内容是《兰亭序》。陆怀瑾头一次见谁把毛笔小字写得这么漂亮,他看了眼字,随后抬眼,打量背对着他盛粥的顾霜霜。

顾霜霜盛好粥,转身端过来,把玉米粥放在他跟前,咧嘴笑着说:“陆大哥,我字丑,你别嫌弃啊。”

陆怀瑾眉头一皱,“谦虚是好事,但谦虚过头可就是炫耀了啊。村姑,你上过学吗?”

顾霜霜从盘子里拿了一块玉米面饼,掰下一小块,塞进自己嘴里,“没有,我二叔不让我上学。二叔教我读书认字,教我射箭,他教了我很多东西。”

“你的毛笔字,也是他教你的?”陆怀瑾浓眉一挑,问她。

顾霜霜摇头,嘴里嚼着食物含糊道:“不是,字是跟村里一个爷爷学的。爷爷写字好看,二胡也拉的不错,我跟他学过几首,你要是想听,我拉给你听?”

陆怀瑾就是那么随口一说:“你能拉二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