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孟喜其实一直等的就是这个消息,“没人去打听吗?”
“有啊, 还打听到咱们饭店里呢, 但我通通说不知道, 谭大勇那坏胚, 谁沾谁晦气, 我才不坑人呢。”就跟买二手房买到凶宅似的, 以后对方要是知道了, 还不得恨他?
要是单纯的烂尾楼也就罢了, 凶宅啊,这谁心里不膈应啊。
“再说了, 就以姓谭的德行, 无论谁接手, 他家里人肯定要来扯皮,后患无穷。”
卫孟喜却只是笑笑,扯皮不可怕,只要能赚钱。况且,只许谭家人扯皮,不许别人反击吗?要是接手的人,是个黑白通吃,两道都有点关系的,他们还敢吗?
九零年代跟八零年代又不一样了,这个年代,最赚钱的除了服装和餐饮,多了一个建筑业,多少地产大佬,都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发家的。
“走,送我去一趟金鱼胡同。”
赵春来这几年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光皮具店就开了三家,都位于书城市的繁华地带,未来的商业步行街,跟卫孟喜一样,他的店面也是直接买的,说好以后店不开的话,是要给小燕作嫁妆的。
而小燕那丫头,虽然跟卫东四个同年,但可比他们懂事多了,每天放学回家就帮妈妈算账卖鸭脖,妈妈忙做饭的时候,都是她去站柜台,每逢周末还把妈妈赶出去逛街,她来守店,又是称重又是收钱补钱的,一个人有条不紊,比唐云凤还熟练。
也就是这个时候,卫孟喜发现,这丫头好像挺有商业头脑?
不仅嘴巴利索能说会算,就是待人接物也很有一套章法,赵春来那些生意上的伙伴她都能聊上,有时候本来谈不成的生意,要是带了她还能多两分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