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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意识牺牲他人利益而实现个人利益的人,是卑鄙的“恶人”;

二、无意识但客观上有损于他人利益的人,是缺乏道德的“坏人”;

三、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无损于他人利益的人,是有道德的“普通人”;

四、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兼顾他人或社会利益的人,是高尚的“好人”;

五、牺牲个人的利益,以追求他人或社会利益的人,是伟大的“善人”。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他人的利益”中的“他人”指的是谁?无可否认,就包括了提出和支持以上五点的人。

他们为什要这样区分?

人们为什么要喜欢“善人”厌憎“恶人”?

无非是害怕“恶人”侵犯他们的利益,并且想从“善人”那里得到好处而已。

这是所有人类的劣根性!

《易经》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当人们开始抱“善人”大腿的时候,就是想有朝一日自己落魄,会有“善人”相助。而这个想法一出,人就已经失去了君子之风,失去了自强不息的精神!

《道德经》中提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就是说“上德”之人,从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而恪守形式上的“德”的人,则已经“无德”。

可见真正的德行并体现在“善”与“恶”,当善与恶存在的那一刻起,人类就已经失德。之所以要区分出善与恶,就是人类害怕被别人迫害,又想要寻求别人帮助的自私与懦弱的行为!

真正的君子,自力更生,需要别人的帮助吗?

正所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如果连礼都失去了,那就只有用律法来约束。而所谓的“仁”、“义”、“礼”这三个“善人”都应该具备的条件,不过是失道失德之后的表现!

善人?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