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跟那兔子约莫有十步的距离。
而现在,他和色列斯之间的距离,连一步都不到!
一声怒吼,天惊地动。
色列斯怎么也没料到这虔诚和文弱的信徒,竟然会是刺客。就算是稍有警兆,也根本没想到要提防“约翰”。被几乎零距离的虎啸功吼了个结结实实,潘龙怒吼而卷起的声浪,混合着地面的尘土,一圈清清楚楚的波纹直接轰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脑袋猛地向后一仰,头顶的冠冕歪了不说,整个上半身都朝着后面倾倒,鲜血从口鼻之间溢了出来,脑袋里面更是嗡嗡作响,一时间昏昏沉沉,什么反应都作不出来。
潘龙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伴随着一声怒吼,跳到空中的他左手抓住了色列斯的华丽长袍,用力朝着自己这边拽过来,右手则卯足了力气,朝着他的脸上轰了过去。
昔年荆轲刺秦王,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右手拔短刀迎面就刺,一气呵成。结果运气不在他这边,秦王的袖子居然断了,他这一刀落了空不算,还让秦王有了逃走的机会。
潘龙既然打算用苦肉计刺杀色列斯,当然不会犯荆轲的错误。他直接将色列斯内外衣服都牢牢抓住,甚至几乎抓到了色列斯的皮肉。
要是这样都能被给挣断了,那对面就不是个人,而是头熊!
色列斯当然不是熊,而且他的衣服质地很好,一点也不怕拉扯。
所以他被拽得从后仰变成了前倾,脑袋直接迎向了潘龙的右掌。
铁掌击中,宛若一声闷雷。
潘龙足足演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戏,总算是等到了偷袭的机会,当然不会有半点保留。他这一掌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甚至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应变的后续。
不成功,则成仁,没有别的选择!
一掌轰出,不仅快得迅雷不及掩耳,更蕴含着开碑裂石的力量。被他一掌击中,别说是人,就算是那种最坚硬的花岗岩,都会被砸得四分五裂。
不久之前,他演练这铁掌功夫的时候,曾经一掌拍倒了足有壮汉腰杆那么粗的大树,力量之强,让旁观的那些高手们都赞叹不已。
那一掌,他只用了八九分的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