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现在也不用这么着急……”鸟岛阻止了鸟山明。“我刚才不是说过有一个好消息吗?现在我把人带过来了,由他跟你说吧。这位是苏布冬先生。”
“苏布冬?做热血足球的那个苏布冬?”鸟山明显然玩过热血足球后对这个名字很敏感,毕竟几位制作人的名字都在说明书上。
“正是我。”苏布冬没有想到鸟山明竟然知道自己,大有刘备当年被孔北海提起的那种感觉。自己的偶像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这大概是一种粉丝的不切实际感觉。
“哇,你是怎么想到热血足球这种点子的?实在太好玩了,我已经把这个介绍给我很多朋友了。”鸟山明说道。
“谢谢。我是来跟你谈谈龙珠游戏改编权的事情的。”苏布冬笑着说道。
“我同意,一定要做成跟热血足球这样有意思的游戏啊。”鸟山明直白的说道。
“额……”苏布冬无语的看着鸟岛。感情鸟山明的意思是我不用付费了?
鸟岛可不傻,“但是费用方面你有什么需求吗?”
“费用方面……随便啦。”现在只靠漫画赚稿费,鸟山明的钱就源源不断,一年下来漫画家的收入也是很高的,所以他对于卖游戏改编权他并没有什么概念。
“君子不可欺之以方”,既然鸟山明坦荡荡,苏布冬也不废话了。
“我想买15年的游戏改编权和肖像使用权,一共是十五亿日元,可以吗?”苏布冬说道。
“啥?十五亿日元?”鸟山明不说话。
“如果不够的话,二十亿,再多的话我怕资金不够,因为公司还有别的规划……”苏布冬说道。
“够够!”鸟山明第一次听说只是一个游戏改编权和肖像使用权就能卖这么多钱。
鸟岛叹了一口气,他没有参与进来,因为他发现两边都不是做生意的料。一边报了底牌,另一边就爽快答应了。
这苏布冬真的是做生意的吗?谈吐之间丝毫没有生意人那种锱铢必较的德行,而是很诚恳。本来按照鸟岛的意思,价钱其实可以再往上提一下的。但是鸟山明一开始都不打算要钱的,苏布冬要是真装听不懂,那么这合同签还是不签?所以给二十亿已经很够意思了。
苏布冬这还是打了埋伏的,他的心理价位是不超过三十亿日元,否则再多的话就伤筋动骨了。现在二十亿日元买下i,日后赚的可不止这些钱。他要的也就只是游戏改编权就够了。从86年开始,随着七龙珠的动画播出,漫画也一下子大热。等到95年连载结束,七龙珠及周边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
而游戏动漫从来都是一体不分家的,动漫火热,那么制作游戏势在必行。买下15年的游戏改编权,就等于有了一个15年的金饭碗。
苏布冬知道这件事,所以他抢先出手。因为到了86年,他要付出的就肯定不止20亿日元这么简单了。
(注1:这里在我的记忆当中,原版的漫画明明是子弹,但不知道从哪一个版本开始变成了现在这个……所以以现在版本为准。)
===44、再遇八两===
鸟岛给公司社长打了电话,社长表示同意,既然有人愿意买游戏改编权和肖像使用权,那么卖掉换取现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特别是二十亿日元说多不多,但是说少也不少。毕竟龙珠才仅仅连载六十多话。集英社那么多的动漫人物,只要出版漫画的权利在他们这里,他们还可以把周边、手办玩具等一些逐一的卖出去。
于是苏布冬也不废话了,现在他几乎身边必备合同。他拟定了条款。现在经常签合同的他也基本上知道条款的套路了。反正签字有效,格式无非就那几种格式。对于东大毕业的他来说不是什么问题。
购买的龙珠人物肖像使用权十五年(包括鸟山明后续创作的龙珠作品当中的人物),如果购买后有其他经济收入,那么按照五三二分成(税后)。战龙五成、鸟山明三成,集英社二成。
购买游戏改编权十五年,如果购买后有其他经济收入,那么按照七二一分成(税后)。战龙七成、鸟山明二成,集英社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