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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很了解这个世界,其实,我什么也不了解。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路回到工坊的,到了门口才想起我的马还留在赖府里没有牵,而我就这么一路走回来了。进门时工头儿给我张贴子。

我顺手接过来:“谁送来的?”

“没见过,看着是大户人家的小厮样。”

我让工头派个人去赖府里把我的马牵回来,拿着贴子进了屋。

贴子封皮上的字写的很清秀,象是女子手笔,我拿近了一嗅,果然有点淡淡的香气。

女子给我写信,这倒也不是头一次。

最近我在走桃花运吗?一朵朵乱蓬蓬的扑上来,全不管当事人自己要不要。

我把信袋拆开,里面一张白纸,字迹和封袋上却有点不一样,显得更加挺拔峻峭,不过还是可以看出是女子的手迹,而且墨迹很新,墨香味儿很浓。

信纸上就短短几行字,我却一下子睁大了眼。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咦?这是……

这写信人暗示什么?难道,难道我女扮男装的身份让人看穿了?

怎么会?我自认自己扮的已经非常完美,而且在这个男子脂粉气很重的时代,比我更象女人的男人多了去了,比如贾宝玉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要是走在我们的大街上,保准十个人十个以为他是小姑娘。

我扮了这么久都没露破绽,这信是谁写来的?为什么会在此时送来?

看起来是刚写就的……

总不会是,刚才见到贾府的四金钗,识破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