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被阿狸拖进了台城,司马煜都有些脚不沾地的晕忽。
不该是这样的,一定有哪里不对,他这么想。
虽然他娶了她,但那是他阿爹阿娘的命令,是出于需要而不是喜欢。
他们理应相敬如宾,但也仅止于此。可是目下竟是新婚燕尔,鱼水相欢的模样,简直就像他喜欢上她了似的。
随即他又疑惑,为什么不能喜欢上?她不是他的妻子吗?喜欢上自己的妻子有什么不对的?
他想了很久,才终于有了答案。
卫琅。至少在卫琅遇上真命之前,他不该对她毫无芥蒂。否则芥蒂就在他和卫琅之间了。他想。
有了理由,他才终于觉得稳妥了。
都第三回了,何况司马家上下对阿狸观感都很好——观感不好的也要考虑她家诸父、诸祖父,诸舅、外祖父的能量,给足她面子。就算话里难免有丝丝绕绕的泛酸和尖锐,但阿狸的古汉语修为还不足以使她感受到那种微妙挑衅。她阿婆不早说了吗,她缺心眼儿,一句话她想半天才能琢磨出味儿来。何况通常她都是不琢磨的。
所以自始至终她都快乐得很诚恳真挚,反而令挑刺的自己没趣。见舅姑,再被一大家子围观的场面自始至终都很和谐。
真正的不和谐,是在回门之后。
——司马煜忽然变得很忙。
哪怕休沐日里,他也都有忙不完的事。要议政,要读书,要习武,要出巡,要跟太子党沟通,要跟名士交际,一天到晚不着家。就算回来了也不会跟阿狸腻歪在一起。草草吃两口饭,就一个人睡书房去了。压根儿就不给她机会沟通。
他理由选得冠冕堂皇,也是真的在忙这些。要不是都第三回嫁他了,阿狸都未必觉出不对劲来。
他这别扭的太过头了。阿狸想。不是逃避,而是在抗拒与她相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