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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过了好一会,郑夏终于亲够了,才愿意放开安知州,看着他红通通的脸蛋,甚至又捏了一把,“好了,亲够了,现在,可以打我了。”

安知州扶着额头,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郑夏,只觉得现在的脑子都是不清醒的,迷糊的,无法思考也无法言说的,恍恍惚惚问了一句,“为什么打你?为什么亲我。”

郑夏笑了笑,“因为我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我的安安。”

他原来就是打算今天表白的,只不过出了点意外,先流氓地亲了一口,满足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才将告白的话说出口。

“因为我喜欢你。”

安知州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他反复也被裴向雀传染了,只会结结巴巴地说话,“为,为什么,你在说,说什么?”

郑夏到底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即使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很快冷静了下来,和眼前的安知州说着真心话。

“我还记得,自己头一回见你的时候就想,这小孩怎么这么好看?那时候你还骂了我,对不对?”郑夏回忆着那时候的情景,“可我却忽然动心了。”

动心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喜欢却是由很多个瞬间慢慢积累而成的。或许才开始仅仅是一个心动,可是一点一点的接触,郑夏无可救药地被安知州吸引。

喜欢是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事情。

郑夏从来没想过会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十一岁的少年。

“其实我没谈过恋爱,上学那会没遇到喜欢的人,工作了又忙到没什么找自己喜欢的人。所以第一眼看到你,就想,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