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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很开心?”

穆飒点头:“我从小就喜欢吃海鲜,尤其是在人多,热闹的地方吃海鲜。”

“不嫌太吵?”

“不会啊,我喜欢热闹。”穆飒想了想后,自己纠正自己,“当然也不是一直喜欢热闹劲的,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发呆一下午,有时候喜欢去人多的地方,随心情而定。”

“喜欢的话,以后我再带你来。”他搁下筷子,修长如玉石的手在白炽灯下真的如同一件艺术品,半点瑕疵都没有,连一点油渍都没沾到。

穆飒本能地拆开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手指。

两人继续闲聊,不知不觉中,话题被带到了读书时代,宋域提及那会笔记本电脑刚出来,他和宋昊骑车去电脑城买,回来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打湿了后座的纸箱,两兄弟互相指责,一个说是你骑车太快,一个说是你偏要选今天来买,等都等不了。

……

穆飒听得很认真,脑海里浮现那日在宋宅,宋母给她看的相册,里头有宋昊和宋域的不少照片,好奇道:“我想起来了,你大哥的皮肤很白。”

宋域的手漫不经心地转着小茶杯,声音不紧不缓:“他从小身体就差,有一次跑三千米后晕厥过去,幸好被及时送往医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从那之后,我妈就不允许他参加户外运动了,他整日待在屋子里,不见外头的阳光,所以皮肤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