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颁布新法

新旧两个官僚集团之间,并没有因为即将展开的合作,而变得友好和谐,反而纷纷暗中串联,聚集在一起谋划着如何打压对方。

朱媺娖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禁大为恼火,深知这种内部的争斗和混乱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严重阻碍新政的推行,甚至危及到国家的稳定。

于是,她责令钱谦益、毕懋康、李若琏三人组成审查小组,对所有被任命的官员进行筛查,将那些拉帮结派,以及有劣迹前科的官员全部查找出来。

在免去官职后,移交给帝国法院进行审判,以彰显新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朱媺娖的强势干涉中,新旧两个官僚集团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逐渐安静了下来,坐在一起接受学习培训。

崇祯十六年,北京沦陷后,朱媺娖肩负起了重塑大明山河的重任。

她在完成一系列国本制度改革,以及体制内官员的任命后,随即就颁布了《大明帝国税务法》。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若要使大明帝国重获生机,财税改革与民生问题乃重中之重。

新税法就是要彻底消除特权阶级的利益索取,为百姓谋福祉,减轻其沉重的负担。

在朱媺娖的全局谋划中,百姓的赋税和劳役要大度减免,使无数在苛捐杂税和繁重劳役下,苦苦挣扎的国民看到生活的希望。

《大明帝国税务法》还具有重大的革新意义,取消了士绅集团、商人集团、勋贵集团,以及宗室集团享有的一切免税特权。

至此,大明国内无论贵贱贫富,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也都要依照各行业的收入比例,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这部税法不仅保障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确保各级官府能够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兴修水利、维护官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还可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救助。

孤苦无依的老人、流离失所的孤儿,身有残疾的贫苦之人,都将能得到国家的救济与帮扶,感受到帝国的关怀与温暖。

与此同时,朱媺娖还颁布了《大明帝国土地法》,旨在激发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