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护卫治安官。护卫治安官负责大宋帝国各级衙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一些特定场所的保卫任务。他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威胁,保障政府机构和重要场所的安全。
行政治安官的选拔标准十分严格,他们需要具备优秀的身体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培训的人才能够胜任这一重要职务。这些治安官们默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付出着辛勤的努力。
行政治安官的设立是基于各个治安官职位的特定工作需求。其中,法务治安官是入门门槛相对较低的一个类别,主要由退伍军人组成。他们凭借在军队中积累的纪律和经验,能够胜任维护法律秩序的工作。而护卫治安官则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仅需要手脚干净、家世清白,还以退伍军人和内部招收的专业治安人员为主要来源。这些人具备出色的身体素质和应对危险的能力,以确保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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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治安官则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充当仪仗队,也就是俗称的充门面工作。因此,对他们的外貌要求较高,需要长相英俊、仪表堂堂且身材高大。他们以优雅的姿态和庄重的形象展示着国家的威严和尊严。
行政治安官在大宋帝国的治安官体系中具有特殊地位。与大宋帝国的治安官系统不同,他们被赋予了一定的特权,可以特事特办。这一特殊地位使得他们能够在某些情况下灵活处理事务,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根据帝国司法系统的安排,为了推动帝国司法系统的进步,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在近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内,大宋帝国的司法系统一直遵循着三个自主原则,即人才招募自主、负责人事调动自主以及监察内部自查自主。)
五是特勤治安官,特勤治安官全称特别勤务治安官由各省特别设立的特别勤务局组织领导。主要成员从皇家保卫局及有关部门借调,主要从事特大案件侦破,特定人员保卫及特殊人员的跟踪监视,调查,传唤及逮捕工作。
另外特勤治安官,所有人接受大宋帝国治安部所属特别勤务局和大宋帝国皇家保卫局保卫三处双重领导。特别勤务治安官,受一级待遇可自由调阅帝国省级行政档案及相关所有档案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内审自查。
招募对象以退伍军人,情报系统出身的治安官为主要招募对象。所有特勤治安官档案归属帝国档案部专科管辖。
六是技术治安官,根据大宋帝国内政指导部根据大宋帝国圣天子赵宇皇帝陛下关于技术人才,选拔,招募及加大技术人才待遇提升及管理工作的伟大指示精神出台《大宋帝国人才管理工作相关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