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麦行走在蛊镇大街上,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不是因为外地人的身份,事实上来蛊镇游玩、经商的外地人很多,百姓们都司空见惯。
注意到萧麦,实在是这组人马太惹人眼球了。
少年生得气宇轩昂,头戴一条遮住了半张脸的眼罩,看似盲人,行走避让犹如开了天眼。
一旁的红鬃马更是龙马精神,毛色油光水亮,肌肉线条如雕塑般优美膨胀,身上还披着一层刷着红漆的战甲,在烈阳之下闪闪发光。
“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匹马,这少侠什么来头?”
百姓们颇为好奇,街道两旁的饭馆老板,更是直接上手,想拉萧麦去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萧麦忙着找人,一一推辞。
路过一家医馆时,听到里面传来争吵声。
他本不想节外生枝,就装作没听见,然而片刻后又折返回来。
争吵声中,居然夹杂着一个特别熟悉的声音。
“不管有没有效,吃了我们的药,就得给钱?”
“不是不给,是你们把自己的药吹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吃完后一点用都没有,谁知道我吃的是药还是草?”
“药渣为证!”
“都煮成这样啊,谁知道成色如何?更何况这也不一定是我喝的那碗啊!”
“好啊,臭外地的来我们蛊镇闹事了!告诉你,不给钱就别想走!”
本地的大夫和患者,把外地来的客人围在中间,大声地指责推搡。
客人则索性捂住耳朵:“听不见,听不见!”
萧麦把马哥留在门前,自己一人入内,推开众人,抓住了客人的胳膊。
“阿逸!”
张逸转身一看:“嚯,小麦!”
与医馆发生争执的,正是当初一同大闹市舶司的张逸。
一别数日,这段时间你经历过很多事,再见故友颇有种阔别重逢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