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向自己醒来时的躺椅,墨苍与自己刚换来的一背包补给正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林珑背起背包固定好,随即拿起墨苍向着面前这座城市中心走去。
…………
“好奇怪的城市,明明破败成这样,但却有少量人类活动的痕迹。”林珑走在满是皲裂的街道上,一边观察着身边的景象,一边从包里掏出来一块肉干丢到嘴里嚼着。
该说不说,唯行录提供的肉干确实耐饱,还没咽下几块肉干,林珑已经隐隐约约觉得有些吃不动了。
“哦,对了。差点忘了。”林珑突然停下脚步,从登山包最外层的口袋里取出他心爱的“金牛座狂暴猎人”。
看着这把堪称手炮的左轮手枪,林珑一边打量着狂暴猎人那硬朗的枪身,一边不慌不忙的弹出弹巢把子弹上膛。
“简单试试,看看威力。”林珑满意的抚摸着爱枪,随即运转“射覆”顷刻间,四周的景色化作黑白两色,林珑眼中的一切变得无比清晰,甚至连身旁小楼后门的电线杆子都一清二楚。
“砰!”
林珑瞄准一旁的路灯,随后扣下扳机,随着一声响亮的枪声,马格南子弹瞬间撕碎了60米外的路灯杆头。
“嗯,不错,在射覆的加持下,可以保证60米以内的距离可以一枪爆头。”林珑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打开弹巢重新补充好弹药后把枪插到了左边口袋里。
“看了,这次回去要留一笔财富值买点枪套一类的小玩意儿了。”林珑低头看着自己鼓鼓囊囊的腰际,不由得发出一声苦笑。
狂暴猎人威力强劲,但是……它很大,也很重,插在腰际感觉贼拉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