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舔狗当不得,兰若寺中有小倩,只羡鸳鸯不羡仙!

“哦,这么快就找到人了?”

很快,消息就传到了赵善的耳中。

不过能够入他的耳,自然不是什么怀疑,而是那伙山贼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假装受伤的砍柴樵夫,被对方所“救”之后,顺势询问恩人姓名,于是便得到了准确的消息。

这个朝着金城县而来的人,的确便是灯草和尚的男主角,朱仲。

而且更能够佐证的,是在对方身后不远处,还有一个女人也在跟着他,一副世家小姐的打扮。

两相印证,基本便能够确定对方的身份。

“啧,果然永远是得不到的在骚动,好端端的人不要,非要去玩鬼。”

赵善啧了一声。

这个跟在朱仲身后的女人,便是他的未婚妻柳丝丝,两人本来是家族联姻,但朱仲却不愿意,非要去浪迹天涯,行侠仗义,但柳丝丝却很很喜欢他,于是跟着追了出来,近乎于私奔了。

不过考虑到这是唐朝的话,女性本就热情奔放,敢爱敢恨,也就并不奇怪了。

当然即便如此,这也是很突破封建礼法的一件事情,只能说不管哪个时代,恋爱脑一旦上头,那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然而柳丝丝的最后的结果也很惨,跟着朱仲一路,结果对方却只是瞟了两眼,就被壁画里的女鬼勾走了魂,后面身受重伤,还触发了经典剧情,必须要阴阳交合来疗伤,于是毅然把自己身子给了对方。

结果朱仲昏迷的时候,喊的还是女鬼的名字,后面醒来第一时间,也是要去救女鬼。

柳丝丝不想情郎受伤,也跟着一起去救,结果女鬼被救了出来,她却香消玉殒,灯草和尚顺势让女鬼附身到柳丝丝的尸体上还阳,于是朱仲和女鬼,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只有柳丝丝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所以说,不管男还是女,都不能当舔狗啊!”

赵善将剧情仔细回忆之后,看向房间里,只见他刚收的徒弟林成化正专心致志的坐在桌前,练习着画符,不由得点了点头。

紧接着,他走出房间,荒废的院子里杂草丛生,角落里摆放着一口大缸,波光粼粼如同镜面。

赵善走到跟前,伸手抚过,缸中便隐约浮现出其他场景。

唰!

下一秒,赵善戴在手上的众生相颤动,他整个人瞬间没入到了缸中,消失不见。

金城县约二十公里外,赵善的身影自一滩山林的死水当中,慢慢走了出来。

脸色微微泛白,但下一秒便恢复红润。

“法宝还是在这个时代才厉害啊!”

赵善看了眼四周,不由得感慨道。

在泰国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用众生相来当做位移,但那都是小范围的闪转腾挪,没有像是这样长距离的使用过。

毕竟那个时候,使用都是自己的法力,自然是要精打细算,而在这个世界,不但法力能够快速补充,而且法宝施展的时候,也能汲取一部分的灵气,来降低法力消耗。

而且还有灵气作为介质,法力消耗的程度大大减弱。

消耗相同的法力,赵善在这个世界能够位移的距离,竟是末法时代的七八倍左右,灵气的重要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