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商业发展法律先行

但是如果政府或村集体有发展需要,且补偿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收回非私有宅基地。

甘蔗没有两头甜,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高层多住户的住宅土地不属于私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

这样就可以对现有的房屋进行确权,能减少很多非议。

有钱人想要保留宅基地的私有性质,可以购买下来,但是持有成本很高。

一旦连续三年没有缴纳房产税,政府有权对房屋以及土地进行拍卖,收回被拖欠的房产税,剩下的部分返还给前房主。

这些建议是阿大提出来的,因为他代表韩朔和政府谈沙漠租借的事情,便聊了一些土地性质的事宜。

这样明确下来,后面就没有那么多争议。

言归正传。

采取试点模式,如果韩朔在现场的话,肯定举双手赞成。

如果货币发行的主动权掌握在他的手里,倒是不用担心资金不足的情况。

现在货币发行的主动权不在他手上,他就算有大量的黄金,也不能无限换取资金。

虽然可以从银行贷款,但贷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而农业本身就不太赚钱。

贷款太多,他承担的压力很大。

在有限资金的情况下,投入到更赚钱的行业,到时候反过来大力发展农业,压力就要小很多。

在这次会议上,还讨论了商业法、金融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垄断法等一系列商业法案。

这同样是阿大提议的,实际上也是韩朔要求的。

没有法律的话,后面很多事情就没法按照统一标准去执行,商业秩序必然出现混乱。

其中知识产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他着重强调的法案。

前者能更好的保护他旗下产业的技术研发成果,后者则是增加竞争对手的成本。

按照韩朔的性格,哪怕没有环境保护法,他也会严格保护环境。

但竞争对手不一定有他这样的情怀,他们的成本低,竞争力增强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垄断法倒不是韩朔提出来的,而是领导们商量后的结果。

主要是他太扎眼了,如果没有这个法案,以韩朔旗下企业拥有的资本和技术,大量的行业很可能被这些企业垄断。

但这里面也有空子,因为垄断法案只针对具备商业实体的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