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日万!)
路明非选了半天的武器,最终犹犹豫豫的选择了一把绰号巴雷特的大狙。
这是一把针对武装车辆设计的重型狙击枪,在战场中,哪怕只被这样的狙擦到身上,半个身子就会变成血雾。
再经过装备部的改造后,这把可以称得上“炮”的狙击枪后坐力大大减轻,即使是路明非,也可以一个人使用。
将自己心爱的大狙装进背包里,路明非看着已经集合的大部队,急忙追了上去。
“喂!明非!”
芬格尔突然叫住了他,路明非回头,败犬师兄走上前,帮他整理下领口。
“注意安全,这是你第一次上战场。”
芬格尔突然变得像个正常人,路明非有些不适应。
“带上这个,一名狙击手,一定要带上一把满弹夹的手枪。”
芬格尔从兜里掏出一把手枪,看着已经有些年头,手枪的枪把已经有些发黄,但是光洁的枪身代表着他的主人经常保养。
“师兄,这是?”
“这是本帅哥当年的配枪,路明非,千万别死了,遇到危险就去抱紧陈渊的大腿,你死了没人替我还债了。”
路明非刚刚燃起的感动之火瞬间被浇灭,瞪了一眼芬格尔,路明非将那把银白色的手枪收到手枪包中,匆匆跟上了大部队。
……
……
坐在特制的装甲车上,路明非忍不住低声询问一旁闭目养神的陈渊。
“陈哥,你真的放心让废柴师兄一个人守在酒店?
我太了解他了,他最擅长对付的敌人是烤的酥软的猪肘子!”
虽然芬格尔这个混蛋一直把自己当作长期饭票,但是小到大朋友一只手数得过来的路明非还是很珍惜自己和废材师兄之间的感情。
可能这就是同为败犬之间的惺惺相惜吧。
“你真觉得你室友是个天天只会啃着猪猪肘子看着二次元动漫靠偷拍新闻度日子的废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