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那女修有过一面之缘,那是我第一次从殊亦谌房里出来的时候,她守在外面,满眼嫉恨的望着我。我当时并未在意,因为我那时也处于被长明山,被岳博贺抛弃送人的痛苦之中。

我尚不能渡自己的苦,又有何心力去在意别人的痛?

我把那当做一面之缘,却不想成了我今天的祸事。仔细想来,那人确实和那小姐长得有几分相似,似是血亲。

他们嫉妒我得了殊亦谌的宠爱,可那不是啊,那只是新鲜。而那小姐,我也着实想不明白,分明她也是家族精心培养的子嗣,为什么会甘愿成为别人的合欢骨,从前途无量的修士成为合欢骨。

成为合欢骨之后,除去采补别人,修为几乎可以说是再无寸进,她那是何苦?

当时的我傻兮兮的,还不知道这世上有争抢修仙资源一说,成为殊亦谌的合欢骨又如何,殊亦谌是少宗主啊,他从指甲缝里漏出的一点好处就足够养活一个小家族。

我躺在地上,也不起来,笑得疯癫。

他,就是那时出现的。

他手里拿着一个拨浪鼓,伴随着拨浪鼓咕咚咕咚的声音,高高瘦瘦的身体自桃花林穿越而来。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极好,不为别的,只为他那自由奔跑的模样。

我不想让自己狼狈的这一面出现在他的眼前,便想挣扎着起身离开,但我高估了自己的身体,于是很快就跌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