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鸿:“是,真的供不起了。”
“我联系了一家饭店,你退学后就去做服务员吧。”
饭店老板听说林晓未满十八岁,还挺不乐意要的。最后林志鸿给了一百块钱, 人家才勉强点了头。
林志鸿觉着, 自己这父亲当得实在负责任,所以, 身为女儿的林晓也应该领情才对。
他满脸都是“不用太感谢我、这是我应该做的”的表情, 林晓点点头,从书包里摸出纸和笔,“你写个字据吧, 说明下你不能继续提供生活费的原因。”
“哦,别忘了签上名字和日期。”
林志鸿不明白, 不给生活费就不给生活费呗,还需要写说明?
当父母的,难道连这点权利都没有了?
他下意识地想要拒绝, 可是一想到林晓最近的几次表现,立刻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现在正好是放学的时间, 学校门口人来人往的,若是林晓像那次一样嚷嚷出来, 岂不是很丢脸?
算了,写就写吧。
不就是一张说明嘛。
林晓见他接过纸笔,倒是十分贴心地把书包端起来,正好给林志鸿当临时的桌子。
林志鸿飞快写完, 还得意地看了一遍,交给了林晓,“可以吗?”
“可以。”
她把字据装进书包,推着车子就要走。
林志鸿:“啥时退学?”
“不会让你失望的,放心。”林晓破天荒地多说了几个字,骑上自行车走了。
其实,退学的事原本是应该家长出面的,可林志鸿抹不开面子。相比较在老师和校领导面前承认自己供不起,他还是觉得让林晓主动退学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