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呢?因为知道自己毛病,程惟知很小时候就会强迫自己记下标志物。到了十岁以后,只有完全新的路况,才能让他不知所措。
他在京州生活了十六年,以他的记忆力,京州大部分地方早就不会迷路了。
他懒得和那群人解释,他偶尔的解释也毫无用处。
因为那些人,并不希望失去这个机会。
到后来,他去美国念书,傅江森住得离他很近,母亲也托朋友经常接送他。
没有了司机、保镖、管家的包围,虽偶有迷路,但以前在京州因为迷路带来的压抑和烦躁却没再发生过。
直到偷跑去伦敦时。
傅江森当初只给他偷了护照,怕程家或傅家逼问他程惟知的下落,他紧跟着去机场逃回纽约。
程惟知到伦敦后的住址是另一个朋友紧急安排的。
朋友自己急着回国,只来得及给他一沓现金和一个地址,然后就把他送去面对伦敦四通八达的地铁他这个路盲的末日游戏。
那场大雨里,他敲错到青青的家门时,特别后悔自己选了伦敦。
或许是因为都是华人,又或许是大雨里他实在太狼狈,青青在大雨磅礴里撑着伞喊他进屋休息,并同意他短暂借住。
程惟知在美国读的商科和精算,本来已经在纽约的投行开始工作,和爷爷的矛盾里,那份投行工作也占到一部分。
伦敦是仅次于纽约的投行聚集地,有人盛邀他参与一家精品投行的组建。
入住第二天去那家投行时,程惟知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
从那家投行门前上车,坐八站下车,要再拐过一个广场穿过一块草坪,才能在一排相似的门洞里找到青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