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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瘦的酥肉,炸完容易干巴。要肥一点,才好吃。

大伯父做的炸酥肉,偏肥一点。

小酥肉的瘦肉部分,被面糊和肥肉的油脂包裹住,保存了大部分的水分,不干不柴。

肥肉部分,尤其惊艳。

被炸出油分后,咔滋咔滋的脆响,像是在吃薯片。

猪油脆的油脂,在口腔里爆开,肥而不腻,油香油香。

本以为炸小酥肉,已经足够惊艳,直到颜烟尝到炸萝卜丝:“豁,这个萝卜丝比肉还好吃!”

炸老些的,萝卜丝外面水分被炙烤干掉,吃起来口感比较脆,外酥里嫩。

咬开萝卜丝,里面像是包着一汪萝卜的甜汁。

炸嫩一些的,萝卜丝的口感水润润,饱含水分,肉质无筋,入口一抿,立即化掉。

没想到平平无奇的炸萝卜丝,居然这样美味。

颜烟夹了好几筷子,不行不行,不能独宠炸萝卜丝这个小妖精。

桌上这么多好吃的,她得每个都雨露均沾。

想着,她调转个方向,看向茭白炒肉。

被煸出油脂的五花肉,不腻不柴,嚼起来油汪汪,茭白更绝。

鲜嫩嫩,嫩到没朋友。

颜烟在市场里买到过茭白,没有在大伯父家吃到的这么鲜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