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1章 唐老板就是“天理”

在二审中,杨伟等人聘请的律师,提出了一些异议,但是法庭全部不予采纳,最后依然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二审,就是终审,所以,杨伟等人的结果,已然是注定了的,……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儿戏,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在扯淡,怎么唐伟东想要什么结果,相关部门就能判出一个什么结果来呢?

抛开唐伟东的“无差别攻击”这个因素之外,你别说,别说相关部门了,就是某些个人,也能做到这一点。

比如,大概就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段、徽村的相山,同样在上演着、近似的一幕。

事情的起因,是壹叁年的时候,一名退休检察官,带着一摞材料,跑去高检把自己给举报了,说是自己在八年前,曾经办过一起错案。

遇到这样的事,相关部门不能不查,结果一查之下,一幕“滑稽剧”就被曝光了出来。

这起案件发生在零五年,但起因却要追溯到零叁年。

当地市容局一名叫作高尚的职工,同时也是外面经商,一个欠他钱的朋友,没有钱还债,就将一块土地转给了他抵债。

当时市容局的领导在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就跟高尚商量,想用840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块儿土地,用来给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用。

双方签订正规协议之后,市容局就将444万元职工集资建房款,打给了高尚,做为首批土地款。

——土地款,应该是市容局出的,但他们却是拿着职工的集资建房款,当做土地款使用,并且交给了高尚。

高尚也没当回事,既然是市容局给自己的、购买土地的费用,那他也就心安理得的收下、并使用了。

然后,就出事了,……

两年后,也就是零五年初的时候,高尚以书面形式向市容局承诺,将于三月三十一日前开工建设,否则,无条件退款。

但到了四月份,集资建房的工程依然没有开工,于是市容局就向高尚追讨那444万元的资金。

可此时高尚,已经使用了那444万土地款中的360万,于是他的单位、市容局突然办案,并指控他,说他挪用单位的集资建房款。

检方随即介入,但经过调查之后却发现,市容局对于高尚,挪用资金的指控,证据明显不足。